114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獎、勵學金受理申請公告
入學優異獎學金、全時研究生勵學金【受理窗口為各系所辦公室】
申請受理時程:115年2月23日(一)至3月6日(五)
【申請連結】連結:
*入學優異獎學金之申請資格及應繳證明文件 應需相符
※重要※
依據法規規定,下列事項提醒:
1.全時研究生勵學金須每學期提出申請。
2.入學優異獎學金僅限於入學當學期提出申請。
3.外籍生不得申請獎、勵學金
4.若有休學之計畫,需於申請完入學優異獎學金後
學務處研究生勵學金公告(常見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