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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獎、勵學金受理申請公告
 

入學優異獎學金、全時研究生勵學金【受理窗口為各系所辦公室

申請受理時程:115年2月23日(一)至3月6日(五)17:00止

 

【申請連結】連結:

碩士生入學優異獎學金(含研究助

碩士生全時研究生勵 

 

 *入學優異獎學金之申請資格及應繳證明文件 應需相符

 

 

※重要※

依據法規規定,下列事項提醒:

​1.全時研究生勵學金須每學期提出申請

​2.入學優異獎學金於入學當學期提出申請。

3.外籍生不得申請獎、勵學金

​4.若有休學之計畫,需於申請完入學優異獎學金後才得辦理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