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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行事曆規範,1112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於112.02.20上午9:00112.03.17下午5:00期間受理申請,請於期間內至教務學務系統線上申請並點選【送出】,逾期逾時不予受理。學位考試相關時程表預計於112.03.15教務會議後另行公告。

 

注意事項:

  1. 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須符合本校碩士及博士學位考試實施細則第二條及選課須知第三條規定,應於申請學位考試前修畢系所學位學程規定之應修科目學分、「研究倫理」課程及考核規定。當學期須選課「碩士/博士論文」課程。
  2. 申請學位考試前,請務必詳閱所屬系所學位學程的修業規定及學位考試說明會資訊,並至教務學務系統上傳畢業或學位考試門檻證明文件(如論文發表、學系自訂之英文門檻、參加研討會紀錄)。(「畢業學分進度查詢」→「上傳畢業或學位考試門檻」)
  3. 申請時請依系所學位學程及指導教授要求,上傳論文初稿之原創性比對報告。舉行學位考試時,須提供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予學位考試委員審議,比對系統請使用「Turnitin」軟體,未提供者不得舉行。
  4. 更多學位考試相關訊息請至教務處網頁→「註冊組」→「學位考試」參閱。

教務處註冊組
112.02.02